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有效供给,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和综合承载能力,切实改善城市出行环境,缓解城市停车矛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就加强我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构建有序停车环境,盘活既有存量,确保供应增量,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强化城市建设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加快停车产业化进程,推进电动车充电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明确,出台意见的适用范围与上位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相一致,重点为城市建设区(建成区)、城市双修规划范围等区域。按照规划引领、保障供给,简化审批、加快建设,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的实施原则,将完成十一项主要任务: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做好与城市详细规划的衔接;综合使用土地建设停车设施;科学合理配建建筑物停车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停车设施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严格治理居住区消防通道占用行为;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优化公共停车设施经营环境。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是停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地市要建立健全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将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体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停车设施建设相关鼓励政策,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转自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